他小時候並不是那麽圓滑的人,曾經討厭他父親飯前的禱告,占用大家的時間,
就說你不如對著水桶禱告,因此打消了父親送他去哈佛讀法學的念頭。
他從十二歲開始打工,憑著他的聰明,對知識的熱愛,自律,最終成為
美國曆史上赫赫有名的政治家,科學家,外交家。
他有十三條對自己的清規戒律,估計大多數人都知道,不再累述。
他在與人接觸中總結了一點,那就是不要用肯定句,多數時候以商量的
口吻和別人說話,你看這樣如何如何?如果你能這樣,就會更好等這樣的句子,
這種口氣讓人感覺謙遜,因此他結交不少朋友,即使他的敵人為他的人格魅力
折服。
在起草《獨立宣言》時,他年事已高,在會場經常打瞌睡,有人說不知請這個老頭
來幹什麽?但當大家吵得不亦樂乎的時候,他就會說“讓我們一起禱告吧!”
這句話點醒在場的基督徒,他們就會反思自己的態度,比說一句“別吵了”要有效的多,
這就是說話的技巧。
他並不特別信上帝,也很少去教堂,但他知道基督教在百姓中的作用,所以他給教會捐款很大方。
這就是會做事。
我非常喜歡富蘭克林,希望沒看過他傳記的人去讀讀,你一定會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