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的立場截然相反,我認為六四是有組織,有預謀的,非正義的大屠殺! 共產黨,尤其是以鄧小平為首的一小撮人用人民的鮮血保住手中的
樓主舉了幾個例子:
1 Kent state. 1971年就平反了。 沒有人負刑事責任因為開槍者在法庭上辯解生命受到威脅,無人命令開槍。 知道2007年的磁帶表明有人下令開槍,但磁帶的證據太弱而已。
2 南朝鮮光州. 也已經平反。 全鬥煥不是被判死刑嗎,最後特赦了而已。
3 1947 台灣。 太久遠了, 不知有沒有平反。 但當時正是國共內戰。
實話是說而已。 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