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花千萬是探礦。十有八九是探不到“金礦”的。就好比創投,打水漂的概率極大。這個個案是千分之一。探到了,就應該按當初的合同,給人礦權。
你一口一個國家利益。那個礦權最後給了劉娟,符合國家利益嗎?劉空手套白狼,轉手就賣給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