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辱母的犯人,得不到公正懲罰。也就隻好自己執行心中正義,算是事件起因了吧。外人怎麽評論都不能改變的現實!

來源: 2019-01-09 09:56: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公義也需要相對平衡,包括受害者也覺得能接受的範圍,不然這類事件還會發生。暫時得利,不一定就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