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辱母的犯人,得不到公正懲罰。也就隻好自己執行心中正義,算是事件起因了吧。外人怎麽評論都不能改變的現實!
來源:
needtime
於
2019-01-09 09:56:57
[
博客
]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公義也需要相對平衡,包括受害者也覺得能接受的範圍,不然這類事件還會發生。暫時得利,不一定就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