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的問題適合自問:

來源: 2018-10-30 09:00: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證明無害的,隻能是具體的某一種或者幾種。憑什麽不許別人懷疑或者反對“泛無害論”或者“泛實質等同論”呢?

事實是,就連具體的“無害”“增產”這個結論也遠非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