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知道言論自由殺傷力的是劉少奇鄧小平習仲勳之類反黨分子,被四大自由搞得好慘

來源: 2018-10-09 00:26:2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975年1月召開的第四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將“四大”寫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在第一章“總綱”中規定國家保障人民群眾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這種形式。

1978年憲法更進一步將“四大”上升為公民基本權利。

1980年8月30日,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修改憲法的決議,取消四大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