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根本不信。90年代了,就這麽一個罪定死刑,國內的司法不可能如此荒唐。70s,80s,倒是可以為50萬判死刑,那時的50萬=50

來源: 2018-09-04 02:09: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