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藏刀,先掄出來傷人的冤,反擊者有罪,由此類推:性侵無罪,都是受害人勾引的錯。樓主的JB觀點,佩服啊。

來源: 2018-09-03 06:44:5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