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該怎麽對待某運動,不能僅看“訴求”是什麽。明擺著還有其他的事情需要考慮。樓主忽略了那些而已。

來源: 2018-06-05 10:11: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