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來源: 2018-05-20 13:38: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但是是否違憲,憲法的解釋權,黨一家說了算。這就是集中權力辦大事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