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來源:
苦難與榮耀
於
2018-05-20 13: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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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是否違憲,憲法的解釋權,黨一家說了算。這就是集中權力辦大事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