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貼的目的,隻是在提醒你原帖中針對“複仇”的方向有誤,因為明顯那不會是法律人士支持死刑的根據。

來源: 2018-02-23 10:52:1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