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兒童已經是重罪?

來源: 2017-11-24 20:25:1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
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製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製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