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了我心中的疑問。正常的中文句子應該先定義選什麽,然後再說誰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來源: 2017-11-19 15:58:4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追問那缺失的部分。權威部門是如何解釋這條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