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負急了,一天帶著刀上學,放學時又被我哥們兒的兒子幾個孩子截住了,孩子拿出刀反抗,刺傷了我哥們兒的兒子胸部,送到北醫三院,差點死了。後來,雙方打官司,那個小孩無罪,除了醫藥費,沒有多付一分錢的賠償。我哥們兒的孩子從那以後變了一個人,不再胡鬧,認真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