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高官趙黎平殺情人說起,做人別太貪。

來源: 2017-02-09 21:19:3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趙認識了一個年輕女人,變成了他的情人。這女人就問趙要錢,趙給了她三百萬,並打算跟她分手。

這個女人,覺得趙還有油水可挖,就趁著一次見麵的機會,偷偷地錄了趙的電話,其中有趙貪汙的證據。她就跟趙說,要多少多少錢,否則,就向中央紀委舉報趙。趙表麵上答應,心中動了殺機,就在見麵給錢的時候,把女方殺了。當然,趙很快就被抓了,最近判了死刑。

趙是高官,色是高官頭上的一把刀。不該貪。

這女人,也太貪了,敲詐的太狠了,被殺也是活該。

其實,趙應該知道,他殺人,基本上是沒有可能逃脫的。選擇了一條錯誤的路。趙其實可以跟這個女人說,如果你舉報,我進牢房,但給你的300萬,也是貪汙來的,你也要吐出來。你舉報,是條雙輸的路。隻要這女人還有點理性,應該不會去那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