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亡命案:應該相信警方?應該相信新華社?應該相信密布街區的攝像頭
好像有些能工作正常,真實圖像應該公布出來。
國資委係統官員,常州土地和化工集團,北京昌平警局,新華社,再往後扯,頭不是“越賴越大”...
哎:習李糊塗,誠信的問題,最後一棵刀草...
凱迪網絡,貓眼看人有網友貼出“警方提供了雷洋離家後的行蹤監控,我們根據權威數據來分析一下:
按警方提供的四個攝像頭提供的時間,計算出各點之間的時間差(時長)。”
位置1:21:00:34
位置2:21:02:50
位置3:21:04:18
位置4:21:16:50
另據2016-05-12 07:15 新華報業網-新華日報 報道:
“5月7日晚,北京市昌平區居民雷洋離家後離奇死亡,警方稱其涉嫖娼被抓後,帶回審查途中突發心髒病送醫不治,引發輿論及家屬質疑。記者昨日采訪了北京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昌平分局預審大隊大隊長高春正、昌平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馬朝暉。邢永瑞也是當時現場執法的帶隊民警。采訪中警方對於事件中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了回應。
1、雷洋是怎樣被抓獲的?
邢永瑞介紹:接到舉報後,有2名民警、4名輔警約晚8點40左右到達足療店。9時14分左右,一男子從足療店正門出來,後證明該男子為雷洋。”
“接到舉報後,有2名民警、4名輔警約晚8點40左右到達足療店。9時16分左右...” 雷羊趕到...
新華社評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件引向揭人隱私
http://bbs.wenxuecity.com/mychina/868226.html
來源: 立竿見影-1 於 2016-05-12 05當前最熱討論主題
新華社評雷洋案:警方信息把事件引向揭人隱私
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丁永勳)公民雷某在警方執法過程中非正常死亡,引發全社會關注,這無疑是目前網上網下的熱點事件,也引發了全民破案和眾說紛紜的猜測。
公眾關注這件事,除了當事人的身份標簽、涉嫌嫖娼的細節外,在更深層次上,還是對自身安全和執法公正的關切。即便一個人私德不檢,哪怕是犯罪嫌疑人,其基本的人身權利和生命安全也應受到保護,不能不明不白死去。如果基本權利得不到保障,每個人都會有安全焦慮。
對熱點事件的輿論引導,有領導同誌提出要及時回應。無論從輿情熱度還是社會心理來說,對雷某事件都不能回避,需要有權威的信息發布。現在的問題是,應該發布哪些信息,誰來發布才是權威的。
很顯然,公眾尤其是家屬最關注的,是雷某從被“抓嫖”到死亡發生了什麽,這對判斷雷某因何而死,執法是否適當非常關鍵。而辦案警方隨後發布的公告和回應,花費很多筆墨來證明雷某涉嫌嫖娼,似乎還要證明他很熟悉那種場所。這樣的信息發布,並無法回應關鍵疑問,反而跟著一些人的猜測跑,把事情引向揭人隱私、道德審判的方向。
熱點事件的權威信息發布,不能落在輿情後麵,更不能落在輿情的對麵。辦案警方的回應和信息發布,顯然沒有達到明辨是非、一發定調的效果。再加上於執法關鍵環節可能存在瑕疵,現場記錄缺失,反而招來更多質疑。
權威發布遭遇“老不信”,除了發布時機和發布技巧的問題,更關鍵的原因可能是,信息發布者本身就不夠權威。在雷某死亡這一事件中,辦案警方已經成了當事一方,如果出警執法過程中存在不規範的地方,很難保證他們發布的信息是客觀真實的。這種情況下,應由法定的執法監督機關或更高級別的部門介入,才能發布更權威的信息。
目前,檢察機關已經介入雷某事件調查,當地警方已經不適宜公開發布與案情相關或不相關的信息。雷某的死因,需要通過法醫鑒定、檢察機關的調查來確定。在這個過程中,公眾和輿論應該有耐心,給真相一些時間;但前提是,這應該是經得起檢驗和追問的真相。
所有跟帖:
• 好!好!好!國家宣傳機關終於發出了正義而理性的聲音 -月潛- ♂ (0 bytes) () 05/12/2016
[原創]抓捕雷洋的三名便衣究竟是誰?
http://m.kdnet.net/topic-11629522.html
firsteyes
2016.05.12 16:12 發表在 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