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強調父母對子女有教育撫養的責任和義務。子女對待父母,看他們之間的關係而定,沒有義務。

來源: 2015-10-08 07:35:5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生育小孩,是父母單方麵的決定,小孩沒有權利選擇。對不對父母好,這是子女的權利。這很公平。

父母奪子女好,子女後來對父母不好,是道德範圍的事情,不屬於義務。

愛,是相互的。那是我提到的感情關係,不是義務。子女對父母可以是愛,可以是恨,也可以什麽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