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理不懂,跟黑人一起上過課,他們潛意識裏有華人好惹的印象,而且沒有任何信譽,車被他們撞過,所以講司法程序不符合社會現實,說白了跟他們講道理,隻有更慘的份。看了帖子,就趕緊去簽了,根本沒顧上案情,也知道這樣也許幫不了梁,也沒有別的更好的辦法,自己的孩子還要在美國生活下去,有人組織這事兒,我都會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