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要除去比較的心態
來源:
隨意001
於
2015-02-23 07: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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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犯事,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接受調查,不能成為以後的人犯同樣的事不接受調查的原因。至少個案都有區別,在法庭調查結束之前,不宜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