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貪汙瀆職,也是遍地開花,遠遠超過懲處的速度。 俺所知道的基層(鄉村)貪汙受賄,完全是公開的程度: 1)被抓走的幹部,放回來馬上接著橫,而且是更加變本加厲; 2)上任被抓走了,接位的馬上跟著貪,完全無視曆史教訓和黨紀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