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所謂第一類“盡可能不冤枉好人,嫌犯可能冤枉就無法定罪”,為何不應用在被警察打死的黑人身上?

來源: 2014-11-28 13:14:2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警察認為怎樣就可以怎樣,開槍全憑自己說了算,人命當韭菜,你還好意思說什麽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