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現在的權利本身就缺乏製約機製, 難道我們還要讓這種權利無限放大麽? 你願意讓一個人對你的生命和自由予取予奪麽? 2, 華盛頓的作為詮釋了對於權利和民主的真誠追求, 我們難道不應該承認這種偉大和高尚, 並對這種偉大和高尚表示我們的敬意麽? 我認為這並不等同於個人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