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依法治國,建議中央發人民證

 
京城刁民說:“我們這兒流行什麽的要證,換個城市工作要暫住證、賣牙簽得要砍伐證,出門都別忘帶身份證。但我們這兒從來都沒有“人民證”。而我們這兒的很多機關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居民身份證,不等於持有者是人民,也就不等於相關機關必須拿咱們當人民。護照,那是讓外國人看了好奚落、歧視咱們的。誰是人民啊?我自己算不算人民,您別笑話我,這我還真不知道。所以還是來個人民證吧。”

這個建議不錯。在經濟上人民證可以拉動內需,從製作,審查,發行,管理,可以創造無數高薪職位。

政治上可以維護社會和諧,現在誰是人民,誰是無產階級,還真的搞不清楚。不發人民證,人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專政對象,大家好怕怕哦,不利於安定團結。再說現在又反複在高叫人民民主專政, 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誰是人民都沒搞清楚的話,成何體統? !如何依法治國? !

問題人民是會變的啊,今天還是領導抗日戰爭的領袖,肯定屬於人民吧,明天就成人民公敵了。今天是國家主席,明天就成了叛徒內奸工賊了。所以人民證需要年審,保證變化需要。

另一個問題是人們的標準是什麽?連總書記也可能是動亂分子,主管人民民主專政工具的政法委書記都變成腐敗分子了,什麽劉主席,林元帥最後都成了人民的敵人,可見這個人民的標準不好拿捏。這裏有一個建議,說穿了很簡單,隻要看看所有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銀行,人民解放軍是在為誰服務,那他一定是人民,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根據這個標準,到目前看來,隻有毛澤東,鄧小平肯定算是人民,其他人,還真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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