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討論的是立法問題,不是執法問題。製定法律時,不能犧牲少數人的利益去照顧多數人。另外,暴政出暴民,曆來如此。
來源:
asiancarp
於
2014-10-06 05:13:16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