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發表屬當事人的權利,隻要屬實便可,李的作為正義淩然

來源: 2014-09-27 20:05:3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傳媒大亨與華裔女子結婚時同樣宣稱是離婚以後才和鄧文迪交往的,當時她的原妻子不予反駁,原因是為了孩子考量。

到了梅杜和鄧文迪離婚,原妻子才公布真相,你能怪罪原妻子?

李亞鵬同樣,何時公開離婚原因屬於當事人的考量,隻要不是造謠就無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