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不就喜歡給莫須有的罪名嗎?尤其是加在女人身上。對某些人來說,離婚的女人還敢追求自己的幸福?這就是罪惡。

來源: 2014-09-27 19:39:3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