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馬克思剩餘價值理論的致命錯誤
常見現象:每年高校畢業時,大批勞動者蜂擁而至求老板資本家剝削。大家都希望越多越好,這就奇怪了,不是老板剝削工人麽?為何這般急不可待地求被剝削?
定義:剩餘價值根據馬克思主義理論是指剝削自勞動者勞動價值中的利潤(勞動價值和工資之間的差異),即“勞動者創造的被資產階級無償占有的勞動”。
來源:資本家竊取了工人的合法財產?斯密、李嘉圖等人提出勞動價值論,片麵地認為勞動是價值的唯一源泉,完全否認土地、礦產、資本、知識技能和製度對價值創造的作用。由於不反映資源的稀缺,該理論在實踐中無法指導資源的配置,已被價值的供需決定論所取代。勞動價值論不成立,剩餘價值和剝削並不妥當。
錯誤: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的根本性錯誤,至少在於他忽視了“組織者”的作用:企業家組織了社會生產活動、扮演了配置社會資源的重要角色。通常,我們會問:曆史到底是人民創造的?還是偉人(組織者)創造的?其實,曆史是人民和偉人(組織者)共同創造的,兩者缺一不可。同理,價值是勞動者,和勞動組織者共同出創造的,難道勞動組織者的市場分析、(單方的)風險承擔、人力資源策劃、企業金融、市場營銷、上繳稅費、分享紅利等,都不算“勞動”嗎?
方案:勞苦大眾占有了生產資料就分配平等了,其實未必。近百年來的公有製實踐,證明現實中公有製解決不了社會公平問題,而且效率低下。
結果:馬克思的理論起到了(如果說不是目的的話)為暴民思想張目,他的理論的兩大基礎“剩餘價值”以及“階級鬥爭”都不過是偷換概念,混淆視聽,馬克思終其一生所做的隻不過是在為憤青情緒尋找理論依據。所謂“無強迫,無剝削,無強權,無階級。”馬克思本人要麽是一個有受害狂想症的心理有缺陷者,很可能就是一個陰險的野心家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