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意思是罰款是無賴(國際慣例:怎麽處理都有,但不能罰款),被作為單位福利或獎金私分

來源: 2014-08-09 08:32:3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注銷戶口是容易,可是您拿了綠卡,通知公安機關了嗎?”
沒有這個義務,要求太苛刻。

“至於罰款私分,小地方我不敢說,北京的是絕對不敢,哪個領導會因為那仨瓜倆棗為部下冒著丟官的風險?”
俺的意思是被作為單位福利或獎金私分了。小的地方,那種可能領導就直接拿走了。

“另外告訴你,邊防和出入境管理雖都屬公安係統,但不是一個單位,而戶籍更是歸當地公安局和派出所管,出入境管理處是無權注銷戶口的。”
這些都是借口。如果無權管,罰人家款就是非法了(如同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