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未核準家暴受害者李彥死刑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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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法未核準家暴受害者李彥死刑
狄雨霏 2014年06月25日

中國的最高法院推翻了對一名婦女的死刑判決,該女子因遭丈夫虐待多年而將其殺死,法院的決定得到婦女權益倡導者以及反對死刑者的讚揚, 他們稱之為中國的婦女權益和法治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最高法院的決定是該案須重審。
“我昨天聽到這個消息,感到很欣慰,”李德淮說,他是被判死刑的女子李彥的弟弟。“一年多來我一直不能平靜地入睡,昨夜我第一次能不操心地睡個踏實覺了。”
“我們都做好了她會被處死的心理準備,”李德淮周二在重慶說,重慶離他們位於四川省的家不遠。“就連我們的母親也做了準備。現在每個人心裏都更平靜了。”他說他姐姐的律師得到最高法院的通知之後,把消息告訴了他。
今年43歲的李彥在2011年被四川省資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她的罪行是在2010年殺死丈夫譚勇。她在與丈夫的爭執中,用他打她的氣槍將丈夫打死。此前,她的丈夫經常對她實施暴力,包括用煙頭燙她的身體、抓著她的頭撞牆,以及在冬天把她鎖在陽台上等,她的弟弟去年在接受采訪時說。
李彥在殺死丈夫之後的行為也十分極端,她把他的屍體肢解後用水煮,然後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告知安嶽縣的鄰居。
李彥被判死刑後,中國的婦女權益組織曾請求最高法院推翻死刑判決,他們認為李彥當時的精神不正常,患有被稱為“受虐婦女綜合征”的心理疾病。李德淮說,她姐姐在結婚後曾向警方、婦聯、當地政府和醫院尋求幫助,但這些單位相互推辭,很多人還建議她忍耐家暴。
權益組織“對話”的執行主任康原(John Kamm)說,鑒於該案殺人手段的殘酷性,最高法院駁回四川兩家下級法院、資陽市中級法院和位於成都的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的決定具有重要意義。
“這一決定的影響巨大,”康原在舊金山接受電話采訪時說。“她不僅殺了那個男人,還把他大卸八塊。在像中國這樣的男性占主導地位的社會裏,這是對男性特權的一次打擊,”他說,是對那些自授的男人“可以虐待女人”的權力的一次打擊。
中國政府的數據顯示,中國有四分之一的婦女遭受丈夫虐待,有十分之一的殺人案是與家暴有關。
康原說,現在,“還擊殘忍虐待的婦女有了發言權,她們在法律麵前有了一席之地。她們不能簡單地被送去執行死刑了。”他還說,這一判決來之不易,多年來,倡導者在法律和政治體係內部和外部為更好地了解家暴問題做了很多工作。
中國反家庭暴力網的馮媛對這一結果表示歡迎,但她表示,這隻是走向公正的第一步。
馮媛說,“這是個好消息,但我們還要看下一步怎麽走。”
 馮媛說,“她的案子審理之後,出現了許多有真正嚴重後果的家暴證據,現在這些都應該由法庭進行考慮。我們希望李彥的案子能得到公平的重審,考慮所有的證據,並有一個公正的結果。”
總部在北京的婦女傳媒監測網絡(Media Monitor for Women Network)的呂頻認為,這個決定最大的價值在於警告地方法院,在審理虐待案件時要有充分的取證。很多婦女權益倡導者和法律專家認為,四川那兩家法院沒有搜集或采納對李彥遭虐待有實際意義的證據,因此在對她判刑時沒有充分的證據。
呂頻說,“這是個非常好的結果。我們做出了大量的努力,對這個案子很擔心。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提醒法院,尤其是地方法院,以及提醒警方和檢方,在調查過程中,要嚴肅對待家庭暴力,要將這個因素考慮進去。”
據反家庭暴力網根據地方婦聯和學者做的研究統計,中國女子監獄裏的大多數犯人,都是打傷或殺死虐待自己的丈夫的婦女。研究發現,遼寧省鞍山一家女子監獄中有60%的囚犯是這種情況,福建省福州市一家監獄中有80%被判重刑的婦女屬於這種情況。
李德淮說,他還不知道姐姐是否已經被告知案子須重審的決定。家人從2012年起就沒有再見過她,但他說,他們定期通信。
李德淮說,“她在信中說,大體上不錯。她在獄中時而感冒,但沒有可擔心的大問題。”
他說,“她曾經常說她不該被判死刑,但是現在她不怎麽提那個了。她的律師最近見過她,問起她死刑的問題,她對律師說,她幾乎不敢再想了,不敢想她曾遭受的虐待以及她怎樣殺死了丈夫。”
狄雨霏(Didi Kirsten Tatlow)是《紐約時報》駐京記者。
翻譯:張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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