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year-old son and other young children?
來源:
吉米阿加
於
2014-04-30 10: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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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麽能證明跟“地點和場所無關緊要”?
我隻要“一個路人,在公共場合看到兒童裸體,拍下照片被起訴”的案例。一個案例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