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引用的香港和美國的法律,你自己都解釋不清。胡攪蠻纏其他的東西沒用。
沒人說當街分娩,也沒人在討論短裙拍照,胡攪蠻纏這些不相幹的事情沒用。我一直在用你給的兒童色情的定義。定義裏有"pornographic depiction"(色情的描述)的要素。也沒人說隻有性交才是"pornographic depiction"(色情的描述)。你這一串疑問句和我說的事情有關嗎?
你說香港這個拍照事情裏,涉嫌兒童色情。請問這裏哪個"pornographic depiction"(色情的描述)在哪裏?這可是你自己寫的兒童色情定義裏的要素。這裏真有這個要素嗎?恐怕沒有吧?
退一萬步,這裏的事情如果真有色情描述,那麽首先是那個孩子的父母在大庭廣眾下展示的。其他人無非是記錄下。什麽人更涉嫌兒童色情,一目了然。
這個事情的錯首先是那孩子的爹媽,香港人做的事情也不完美。可是你想把這個事情說成是什麽兒童色情的,我看還是算了吧。這條路走不通,因為這個事情都不符合你自己給的兒童色情的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