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為這種膚淺的認識, 所以, 文革過後40年, 中國依然在踐踏人權.....
人首先是一個人, 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能因為領導說了, 個人的犯罪行為就合法了, 比如在文革時期的打砸搶行為.......
也不能因為領導反對了, 個人的合法行為就該做牢了, 比如在改革開放時期...最近的例子是, 許誌永被判了4年.
領導對自己作為領導的言行負責, 公民對自己作為公民的言行負責!
沒有這個公民社會的基礎, 哪有人權? 哪有法治?
人首先是一個人, 他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不能因為領導說了, 個人的犯罪行為就合法了, 比如在文革時期的打砸搶行為.......
也不能因為領導反對了, 個人的合法行為就該做牢了, 比如在改革開放時期...最近的例子是, 許誌永被判了4年.
領導對自己作為領導的言行負責, 公民對自己作為公民的言行負責!
沒有這個公民社會的基礎, 哪有人權? 哪有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