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合法性,權利從何而來?為什麽奪不得?為民謀利,主張共富何罪之有?難道隻有慈禧太後才有資格主掌國家民族的命運麽?
來源:
吃素的狼
於
2013-09-26 00:03:13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他人取而代之,就是罪犯?
中國又一次穿越回“我大清”的年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