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的合法性,權利從何而來?為什麽奪不得?為民謀利,主張共富何罪之有?難道隻有慈禧太後才有資格主掌國家民族的命運麽?

來源: 2013-09-26 00:03:1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他人取而代之,就是罪犯?
中國又一次穿越回“我大清”的年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