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掌權者,任何人的能力都應該在一個法律規定的框架內行使。越界法律的能力使用,是必須杜絕的。而中國的執法沒有做到這一點。

來源: 2013-09-23 15:24:4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簡單地說就是,法製而不是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