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區別還是挺大的。如果是妓女的話,那嫖資沒談攏引發血案的可能性就相當大了。

來源: 2013-08-31 17:13:5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而妓女要告嫖客強奸,這妓女的證詞就弱了很多,不然妓女動不動就告嫖客強奸,就亂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