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底缺的就是類似美國憲法第六修正案的confrontation clause, 被告必須有權

來源: 2013-08-29 00:08:0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和證人當麵對質。未經cross exam的證詞應該無效。
所以說美國的憲法裏的條文不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