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無罪釋放,升職為國務院副總理。
1。所有的證人都是“汙點證人”,不足信;
2。薄熙來本人沒有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3。薄熙來本人不知,也沒有收受和享用錢財和房產;
4。妻子也是名門之後,難以管理,給黨國造成聲譽打擊,但不足以定罪。
5。王的叛逃,是他自己的事;
6。重慶幾年,政績還是很好的。
妻不賢,夫遭殃。
薄熙來本人也是受害者。
經過法院調查研究,無罪釋放,休假6個月。以後去國務院上班,當副總理,專管唱紅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