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搞小學生就是強奸。最少二十年,要不就是死刑,死緩! 沒什麽好說地!
來源:
hfhfndt
於
2013-06-02 2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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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這些新規定給搞壞了。什麽人性化呀?!
按以前的說法:對罪犯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