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做生意,因產品不合格把貨退回去。到上海海關,不放。說這等於進口。刁難啊。怎麽說也不行。明明是退貨嗎。而且退貨以前雙邊的貨運代理都說好。 最後沒辦法。別人說隻要邀請那個海關人員出來就行。最後廠方專程從義烏到上海請那個海關的吃飯,飯中那個海關地說5萬塊錢搞定。沒辦法給他5萬。第二天就放了。 這海關不成了私人的嗎?要是封建社會要殺頭,抄斬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