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就是不尊重你這個權利,也願意接受法律懲罰的後果,願打願挨。

來源: 2012-09-15 11:46: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後就是,你為你的權利多付保險費,他為他的行為進拘留所,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