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主動權的問題
來源:
syttjl
於
2012-06-06 11: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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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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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者應給出殺人的理由。
現在的事實是,學生要舉證自己不該被殺的理由,還要被無形的大眾認可,隻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