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主動權的問題

來源: 2012-06-06 11:46: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殺人者應給出殺人的理由。
現在的事實是,學生要舉證自己不該被殺的理由,還要被無形的大眾認可,隻能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