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你這個大約是偷換概念
來源:
約翰撈麵
於
2012-05-27 15:4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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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不懂法律。隻是覺得,對一個無辜的人,猥褻已是犯罪,你又把人殺了,不判死刑有點輕。
(其實我是讚成取消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