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 山、寶塔橋、下關草鞋峽等處,慘遭集體殺戮及焚屍滅跡者達19萬人以上;在中華門下碼頭、東嶽廟、堆草巷、斬龍橋等處,被零星殘殺,屍骸經慈善團體掩埋者 ,達15萬人以上,被害總數共30餘萬人。 ”(1946年6月23日至10月5日(南京大屠殺案敵人罪行調查委員會)見南京大屠殺<<穀壽夫戰犯案判決書>>)
可見,南京大屠殺死亡人數都來自於庭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