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案 和 約翰·高蒂 案

從理論和現實實踐上說,對像黑社會頭子之類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及那些犯罪的資本權貴,如果完全按照江平、賀衛方們所稱羨的美式“程序正義”,其結果 隻能是讓這些請得起著名律師的黑社會頭子逍遙法外。美國曆史上的經典的辛普森案是最好的例子:1995年的辛普森殺妻案和2008年的辛普森搶劫案,完全 將江平賀衛方們主張的美式程序正義的肮髒本質暴露給了世人。這兩個案件中關於辛普森的犯罪證據,都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但是1995年,辛普森是美國頂尖運 動員,大富翁,他花重金聘請了美國的幾個頂級律師,組成“夢幻律師團”的豪華陣容——正是由於這個關鍵的原因,辛普森在殺妻案中無罪開釋。13年後,辛普 森已經成為欠下巨債的窮光蛋,再也沒錢請頂尖律師為之辯護了,因此他這次鋃鐺入獄,被判33年。[3]十分明顯的是,假如13年前辛普森不是大富翁而是普 通人,他肯定難逃法律的懲罰。假如13年後辛普森像小布什集團一樣有勢力,能夠聘請美國權威、頂尖律師和法學家為之辯護,找到警方的證據及操作程序中的種 種不規範,美國法律仍然會像13年前那樣無法對他定罪。辛普森的經曆充分證明,有錢人在美國完全可以淩駕於法律之上,美國的法律就是大資本家統治人民的工 具。

 

再來看看美國是如何對付黑社會頭子的。卡羅·甘必諾在1950-80年間是美國最著名的黑幫領袖,此人正是電影《教父》的原型,雖然他被起訴多次, 但由於受到一些黑心法學家和黑心律師的幫助,用所謂“程序正義”捆住了相關機關的手腳(正如今天中國為為黑社會及資本寡頭服務的黑官僚江平、黑學者賀衛方 和黑律師李莊所做的那樣),結果這個黑社會頭子從未被定罪。

甘必諾家族的第三代教父約翰·高蒂連續曾經3次被美國政府起訴,但3次都被無罪釋放了。美國前司法部長痛苦地承認高蒂接二連三的勝訴是執法部門的恥 辱。結果,美國全國人民幾乎都知道約翰·高蒂是黑社會頭子但卻一直逍遙法外,他還成為紐約大富翁和頭麵人物之一。“高蒂”這個詞成為黑手黨向政府宣戰的代 名詞,媒體甚至稱高蒂為“紐約市的形象代言人”。直到1992年,聯邦調查局不得不使用非常手段來平息眾怒,特工們逮捕了高蒂的副手外號“公牛沙米”的格 拉維諾。FBI先放出風聲說沙米準備與政府合作,接著散布高蒂要除掉沙米的謠言,最後唆使一名死刑犯在獄中襲擊沙米,挑撥沙米與高蒂的關係,最終使沙米決 心充當汙點證人。高蒂終於被判終身監禁。[4]——看來,即便是在美國,也不是嚴格遵循江平、賀衛方、李莊們所言的美式“程序正義”的國度。如果FBI不 使用破壞所謂“程序正義”的非常手段,恐怕高蒂至今已經進入美國政界甚至當上美國總統了。

 

江平、賀衛方、李莊們及他們在體製內的安插的高官們,竟然試圖拿所謂王立軍對幾個黑社會頭子刑訊逼供的傳聞來給重慶治罪,如此不懂什麽叫民主法治、如此不懂掃黑工作的特殊性、如此不了解中國的特殊階段的國情,可謂是將中國人的臉丟到了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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