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未未稅案, 2大疑點

來源: 2011-11-03 18:29: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1. 收稅對象是 [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這個公司銷售艾未未的作品,公司的所有者是艾未未的妻子。 為什麽受到直接拘留的會是[艾未未],和收稅對象會有[艾未未]?  如果說[艾未未為該公司的實際控製人], 那麽中國政府拘留/收稅 [實際控製人]的法律在哪裏?  [實際控製人]的立證又在哪裏?    這個跟 [大奶/二奶犯罪了, 是否包養的人負擔主要責任?] 是一回事. 

2. 該公司營業額是多少, 該繳多少稅,  繳了多少, 漏了多少, 又該罰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