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自己也說過西藏有脫離中國,建立自己獨立國家的權利。
來源:
Sic-semper-tryannis
於
2011-07-17 18: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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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十四,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
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
。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