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不是司法機構,文件中的提法應該是行政上處理意見

來源: 2010-11-04 03:09:0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礦長的法律責任按慣例應該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