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情況時到醫院看急診,一定要救護車,否則安步就班。

來源: 2010-09-20 06:20:3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何入院一欄在我們當年學寫病曆時,毫無用處,在美國卻是法律問題。看急診一視同仁,頂多每小時有個護士尋視一番,發現重者提前治。可救護車送到卻有規定,多少分鍾內護士必到,多少分鍾內醫生必看,當然如果不重,人家可能先忙別的。

緊急情況千萬別怕化錢,叫救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