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這個暴發戶是如何起家的? 送交者: 元日天 2010年08月28日21:13:0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一談到改革開放,人們總是用深圳奇跡來說事,什麽“一個小漁村變成現代大都市”,但善良的人們都不知道這個“神話”的背後的原罪? 我認為,深圳的原始積累來自3個方麵。 1、進口。深圳把大量內地出口的商品買了回來,然後再賣給內地。 80年代,內地各省為了出口創匯,給出口商品以大量的補貼。比如,一把折疊傘,市場價為10元,但外商不會要它。為了出口,隻賣3元,這樣的低廉價格,外商當然要了。但這樣賤賣,廠家不是虧本了嗎?不要緊,財政會給廠家補貼。 另一方麵,中國當時對商品進口管得很嚴,許多商品根本不讓進口。但深圳擁有進口自主權,它把這個特殊政策“用足了”。 所以當時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方麵,內地用大量財政補貼來出口商品,而另一方麵,深圳又把這些出口了的商品買了回來,然後用這些商品賺內地的錢。比如,一把折疊傘在內地賣10元,上海廠家(因為有補貼)以3元的價格賣給香港,香港以5元的價格賣給深圳,深圳以7元的價格又賣給了內地。 經過這個倒騰,內地的出口補貼都被香港和深圳拿走了。當時香港的商人樂得嘴都合不攏:中國居然傻到這個地步,低價出口,然後再高價把它買回來。深圳是和香港的資本家一起,瓜分了國家的財政補貼,它們聯合起來賺了內地的錢。 2、出口。利用優惠政策,吸引內地企業通過深圳來出口商品,從中獲得大量外匯。 當時深圳提出的口號是“外引內聯”,80年代初,“外引”引不進來,招商失敗,隻能指望“內聯”了。所謂“內聯”,就是挖內地的牆角,來蓋自家院牆。 深圳沒什麽東西可出口的,內地當時倒還有許多具有出口優勢的創匯企業,它們是各省市的搖錢樹。但按照當時的政策,這些企業隻能通過各地方的外貿部門來出口,企業的創匯也大部分都被地方政府的外貿部門拿走了。 按照當時的外貿政策,內地的企業雖然創匯,但自己用匯卻很不方便。如果這些企業與深圳搞聯營,通過深圳來出口,其創匯就不會被地方政府拿走了,就可以與深圳的出口商對半分,企業何樂而不為呢。所以企業千方百計避開所在地的外貿局,而願意與深圳搞聯營。 由於許多內地企業都走深圳這個出口渠道,斷了其他省市的財路,各地原有的外匯油水,就都流到了深圳的口袋。 3、炒匯。中央給與深圳金融自主權,它可以完全不受央行節製。當時內地對金融的控製十分嚴格,炒買炒賣外匯是嚴重的犯罪,但中央唯獨對深圳法外開恩。 深圳銀行被允許以高於國家牌價來收購外匯。這樣一來,全國各地的外匯持有者都不願意與所在地銀行換匯,都拿到深圳來換匯。當時全國的外幣都湧向深圳,整個國家的金融秩序都破壞了,深圳卻坐收漁利。 這就是深圳這個暴發戶的原始積累。 深圳隻是個巴掌大的地方,我們的國家這樣大,全國各地的油水都流到這個小地方,它要是不富,那才是奇怪。由此可見,深圳的暴富,是因為內地做了冤大頭。 80年代,內地各省市對深圳意見很大,對中央偏袒深圳極為不滿,但他們又不敢說、不能說,因為深圳雖然地處邊陲,但它是“通天”的,它是大人物的樹的典型,它的後台硬。 當時的中央以“不爭論”為由,把對深圳的批評壓了下去,但這個批評卻以另外一種形式表現出來。 於是,在80年代的全國人代會上出現了搞笑的一幕,各地代表都說:“我們要向深圳學習”(這是他們以反諷的方式向中央施加壓力),它的潛台詞是,中央應該把給深圳的政策,也給我們。 深圳當時的領導吹噓:“中央沒有給我們一分錢,深圳的成就都是改革開放得來的”。這是很可笑的,他們居然把損公肥私、損人利己、損大家利小家,以及吃裏爬外、膽大妄為、無法無天,統統當作改革開放。誰都心知肚明,深圳的做法既違反政策又踐踏法律,隻要上麵有人撐腰,這種撈錢方式,連傻瓜都會。 深圳得了便宜還賣乖,還覺得自己受了委屈。06年,有人在網上寫文章:《深圳,你被誰拋棄》。特區已經不“特”了,它的暴利時代一去不複返了,它覺得很不習慣,它很懷念那個日進鬥金的年代。深圳的後台老板不在了,它不該被拋棄嗎?它獲得的暴利還不夠嗎? 往事並不如煙。深圳現在開始醞釀特區30年的紀念活動,那些經濟學家又要對它吹一通了。暴發戶的第一桶金都是有原罪的,但主流媒體對此諱莫如深,他們最喜歡對深圳歌功頌德。 他們越是對深圳塗脂抹粉,就越讓我想起深圳的原罪。為此,我寫下這個帖子,來“紀念”它的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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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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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之後,又有許多爆發戶又如何解釋?靠革命就不用解釋了
-笑看阿Q找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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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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