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國之本,並不深奧。
來源:
呆霸王
於
2010-07-07 11: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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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群居而有社會,社會欲有序,需要組織和管理。要組織和管理就要有規則。立國就是立法,不論立什麽國。
立國之本就是法。這是底線,不能碰。執法必公是關鍵。枉法就是害國。立法不守,執法不公則無序,社會成員會以其他方式討公道謀生存,潛規則興矣。潛規則非 公平規則,更助不公而添亂。社會不公超過一定限度而不更正,社會成員會要求推倒重建。
愛國就應愛法。愛枉法者為枉法者辯解者,愛的是什麽?不言自明。
這貼能留嗎?不能就刪:))